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单位、信息产业主管单位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推广应用组成立了“中小企业信息化联合推进工作组”。2007年,联合工作组将在制定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指导意见,编写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报告的同时,对中小企业信息化典型案例进行收集。为顺利地完成案例收集任务,请各有关单位协同配合,组织工作如下:
提供你地区具有示范意义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典型案例。各地方要重点选择具有代表性和推广价值的案例,推荐数量不得超过10家。推荐意见应对该企业信息化建设经验的示范性和推广性进行评价。
上述工作由各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们牵头负责,并根据部门职能进行工作分工,确定责任单位。典型案例汇总后,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行文,经中小企业、信息产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盖章认可,于2007年4月15日前报送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报送“典型案例”应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并注明“某地区联合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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