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机构建设的建议
《2006~2020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第九项指出: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研究建立符合行政体制改革方向、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信息化推进协调体制。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力度,明确中央、地方政府在信息化建设上的事权。从战略和实际可以看出,信息化建设需要协调、需要加强管理、需要研究体制上的问题。结合信息化强国的经验做法,应尽快采取相关措施。
1.完善和整合信息化管理机构。尽快统一信息化的管理体制,没有必要一个目标多头管理。要形成从上至下的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名称、统一职能、统一管理。解决地市级没有通信管理部门的空白,解决县市级没有信息化管理机构的空白,解决信息化管理部门人才匮乏的局面。要上下一盘棋,统一步调,统一规划,科学管理。
2.各部门设立CIO。参照新加坡的经验做法,在各个部门派驻CIO。针对我国的国情,信息化人才匮乏,可考虑在部门内部培养,可兼职设立CIO岗位,实行双重领导。这样可以解决各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对有关问题的协调,降低重复建设的风险,保证全社会信息化建设步调的一致性。
3.加快信息立法进程。加快信息立法,是推进信息化的需要,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需要。要建设法治型社会、法治型政府。信息立法完善了,信息化建设就有了合理依据。
从信息化管理的沿革可看出:有“信息化”就有“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建设需要各领域(部门)利益的协调、需要信息资源的合理配置、需要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需要规划具体科学目标。因此,信息化管理的难度,远远超过信息化本身,信息化管理任重道远。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信息化强国之梦。
链接
中国信息化主管机构变化情况
一般认为,我国信息化正式起步于1993年,标志性事件就是当年启动了“三金”工程(金桥工程、金关工程和金卡工程),并于同年12月成立了“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为联席会议主席。1994年5月,我国成立了国家信息化专家组,作为国家信息化建设的决策参谋机构。1996年以后,我国明确了信息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于同年1月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任组长的、由20多个部委领导组成的“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国的信息化工作。1997年4月,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在深圳召开了首次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邹家华作了“把握大局,大力协同,积极推进信息化,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的主题报告。此后,全国的信息化工作从解决应急性的热点问题,步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有组织、有计划的发展轨道上来。
1998年,国家成立了信息产业部,从此有了正规的具有信息化管理职能的政府管理机构。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推进,信息产业的布局调整与科技创新,电子信息市场的监管,信息化培训等相关方面的工作都相继有了明显的改善。1999年12月,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恢复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批示,成立了由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担任组长的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继续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2001年8月,为进一步加强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重新组建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由时任总理朱 基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常务副总理担任,还有三位政治局委员和军委副主席,25位成员都是部长级领导,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对信息化工作非常重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信办)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省(市)也相继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信息产业厅(局),部分省市还在县级成立了信息产业机构,但多数和科技等部门合署办公。
信息化领导小组有三项任务,第一项是宏观地审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法规草案和重大政策;第二项是综合协调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领域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工作;第三项是研究解决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国信办具有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中国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的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的职能。信息产业部具有研究制定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协助业主推进国家重点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由此可见,国家最高的信息化领导机构是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国信办具有协调国务院相关部委的职能,信息产业部则是信息化推进的具体承载部门。
『重点文字』:尽快统一信息化的管理体制,没有必要一个目标多头管理。要从上至下统一管理模式。 |